|
|||||||||||||||||||||||||||||||||||||||||||||||||||||||||||||||||||||||||||||||||||||||||||||||||||||||||||||||||||||||||||||||||||||||||||||||||||||||||||||||||||||||||||||||||||||||||||||||||||||||||||||||||||||||||||
|
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22 点击量:
学生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宣传展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一年来取得的优异成绩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党党委研究决定,“七一”前,要深入开展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创造性开展党建工作,推动科学发展有力。一是领导班子好,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有较强的党员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科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保障措施得力,党的工作和中心工作有序结合。四是工作业绩好,创造性开展工作,推动科学发展有力,为学校科学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五是群众反映好,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了解群众,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以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基本条件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五个模范”作用。一是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二是模范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有关政策、决议和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三是热爱学生,乐于奉献,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四是爱岗敬业,钻研业务,虚心好学,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五是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优秀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事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模范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决议和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并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开展工作;落实党委部署,全力投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阶段工作扎实开展;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 二、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学生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各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本职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支部委员及其以上职务者。 三、名额分配 优秀共产党员的名额参照各基层组织正式党员人数分配:学生党总支5名(其中学生2名),直属机关党支部4名,直属教务党支部3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学生党总支1名,直属党支部各1名。 先进基层党组织全校2个。 四、评选程序 各单位要按照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做好推荐工作,优秀个人名单要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校党委汇总基层组织的提名后,在校内公示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向党委进行工作汇报的基础上,经校内公示,由校党委研究决定。因评优名额有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要交叉。 五、时间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个人,要认真填写审批表并于6月24日前报党办室,经党委研究审查后,确定最终人选。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附件1: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附件2: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党员推荐审批表 附件3: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填报单位:
附件2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党员推荐审批表
附件3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
||||||||||||||||||||||||||||||||||||||||||||||||||||||||||||||||||||||||||||||||||||||||||||||||||||||||||||||||||||||||||||||||||||||||||||||||||||||||||||||||||||||||||||||||||||||||||||||||||||||||||||||||||||||||||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党团工作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