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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9  点击量:
学生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为弘扬正气,用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之际,经党委研究决定,“七一”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评选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学生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各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本职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支部委员及以上职务者。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1)领导班子能够深入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要求、深入开展以创建“六有”为目标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工作思路清晰,求真务实,团结协作,清正廉洁;
2)党员队伍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性原则和责任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已形成保障落实的长效机制;
4)服务意识强、科室和谐,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2、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埋头苦干,乐于奉献,在工作中作出了显著成绩,事迹突出,在本专业和学科有较大影响,受到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为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作出贡献;
3)党性强、党员形象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并熟悉党务工作,刻苦钻研党建业务,积极探索党务工作的新方法,求真务实,在加强和改进本部门的党建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所承担的党务工作成绩显著;
4)坚持党性原则,维护党的利益,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纠正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
三、名额分配
优秀共产党员共12名,其中学生党总支5名(含学生2名),直属机关党支部4名,直属教务党支部3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共3名,学生党总支1名,直属党支部各1名。
先进基层党组织共2个。
四、评选程序
各单位要按照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做好推荐工作,优秀个人名单要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校党委汇总基层组织的提名后,在校内公示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向党委进行工作汇报的基础上,经校内公示,由校党委研究决定。因评优名额有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要交叉。
五、时间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所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均应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及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所有材料均须使用A4纸张打印,于6月25日前报党办室。经党委研究审查后,确定最终人选,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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