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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2-13 点击量: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验收工作的通知》(冀组明字﹝2016﹞62号)、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驻石省属高校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做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验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验收时间
从现在起到2016年12月底完成。
二、验收方式
这次验收工作,学校党委逐一验收党总支、党支部,确保验收工作全覆盖,具体验收方式是:
(一)验收对象申请。各党总支、党支部为此次验收工作的重点验收对象。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和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工作验收申请由各党总支向校党委提出。
(二)学校党委组织部门验收。各党总支、党支部负责好具体验收工作准备。根据工作实际,选派精干力量组成验收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走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开展细致的验收工作。
三、验收内容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重点覆盖以下方面:
(一)各党总支向学校党委申请验收内容
1、关于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失联党员是否做到了应查尽查、全员覆盖,仍未取得联系党员是否按照规范程序纳入另册管理,是否建立另册管理党员台账;已经取得联系党员是否按照规范程序履行确认程序,是否存在再次失联现象;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是否区分不同情形,处置方式是否得当;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否规范;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党员档案缺失问题;是否对党统信息库进行了更新维护。
2、关于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是否依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有关政策解答明确的党费收缴标准和比例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党费收缴工作是否覆盖全体党员,是否全面完成;党员是否按规定足额补交党费,党组织是否按规定足额上缴党费;党费工作是否建立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党费公示制度。
(二)学校党委向省委教育工委申请验收内容
1、关于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排查清理工作。重点检查本届任期内的党代会代表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党员是否排查全面彻底并逐一进行清理;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因涉及“黄赌毒”、酒驾等案件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是否排查彻底并进行清理;是否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党代会代表和党员日常管理内容。
2、关于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未按期换届基层党组织排查工作是否全面彻底;换届整改工作是否全面完成,对于存在党组织软弱涣散、没有书记合适人选、达不到换届选举规定人数等情况的,是否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针对换届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是否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延期换届请示报告、上级党组织到会指导等相关制度。
《关于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排查清理工作》、《关于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检查工作》,两项内容需各党总支、党支部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三、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验收工作是确保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全面落实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的一次检查。各党总支、党支部支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作风,认真抓好工作。验收工作结束后,各党总支向校党委上报总结。
四、验收格次及其作用
(一)验收格次分为“优、良、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二)验收格次作为今后考核各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考核的重要依据。凡此次验收为“较差”的基层党组织,两年内不得参加“两优一先”的评选。
附件: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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