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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民主评议和“两优一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3 点击量:
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为纪念建党96周年,在搞好民主评议基础上,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民主评议工作和“两优一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
(一)民主评议对象
各党支部、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党员。
(二)民主评议时间
6月13日~6月22日。
(三)民主评议内容
1、民主评议党支部
一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表决制度;支委缺员及时增补;支委分工明确,能发挥整体作用。
二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校党委保持一致。
三是积极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四是坚持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制度、三会一课情况。
五是党支部书记是否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是否熟悉党务工作和本岗位的业务知识,群众威信是否高。
六是坚持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七是领导班子是否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创新意识强,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团结务实。
八是各种材料及党费上缴情况。
2、党支部评议方法
一是学习教育。重点考核是否按要求完成了学习任务,完成了规定学时,达到了规定人数,起到了学习效果。
二是支部自查。在学习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自查。自查范围:是否有学习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笔记是否齐全;发展党员程序是否规范,资料是否完备等。
三是支部自评。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敢于暴漏问题,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评议的档次一般分为:好、较好、一般、差(见附件2)。评议结果为一般、差的党支部不能参与评优。
四是考核组评议,由校党委牵头组成考评组,对各党支部进行评议。并把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五是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出来的党支部,结合评优结果由党委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查明、慎重处理;经评议认为达不到一般标准的,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整改。
3、民主评议党员
一是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三是是否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切实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党员评议工作安排
一是认真准备。评议前,各党组织要做好具体安排。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明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对重要问题,事先要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做细党员的思想工作。
二是学习教育。要结合单位年度考核等工作,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用好正反典型“两面镜子”,提高教育效果。
三是自我总结。在学习的基础上,要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
四是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通过与党外群众代表个别谈话、集体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群众意见,并把征求意见情况作为评定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是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可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先由党员自我总结,然后相互进行评议,最后由每个党员填写评议表(见附件3)。评议时,要实事求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评议后只形成评议意见,并作为预备期考察意见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做好民主评议记录。
六是组织审定。党组织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对需要核实的情况,必须调查核实,然后形成组织意见,反馈给本人。对照评议党员的内容,党组织要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对每个党员确定格次(见附件4)。
七是表彰和处理。党支部形成的评定意见,要及时向每一位党员反馈。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评定意见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逐个谈心谈话,听取党员本人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不能参与本年度评优工作。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对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见附件5)。
二、“两优一先”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人员(包括党委委员、总支委员、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4、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能够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师德高尚,受到师生认可和广泛赞誉。教师党员应当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科研创新的表率;管理服务岗位党员应当是勤奋工作、服务基层、服务师生的表率;学生党员应当是志存高远、勤奋学习、全面成才的表率。党龄一年以上(含一年)。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这次表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五)评选程序
1、党支部推荐。各总支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或党支部书记会议,根据党委要求,部署评优工作,引导各党支部对照评选条件及名额安排,组织评选推荐。各党支部必须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在整个党总支范围内评选推荐,对党员民主评议评定意见为“一般”、“差”的不能参与评选;
2、党总支综合评审。各党总支汇总党支部上报推荐名单,经过总支委员会讨论,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标准,推荐产生本总支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6月21日向党委办公室上报名单;
3、党委讨论决定。根据各总支上报评审名单,党委讨论确定;
4、公示。党委在公示栏公示拟表彰名单;
5、宣传先进和表彰奖励。结合公示情况,研究决定最终表彰名单,“七一”前后进行表彰。
三、其他要求
1、各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认真对照评选推荐表彰对象的条件要求,组织党员广泛开展学习活动,评选推荐出本支部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上报学校党委,通过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2、评议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17年6月22日前将相关统计表(见附件2、3、4、5)报党委办公室。
3、各基层党组织所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均应填写推荐表(见附件6、7、8)及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将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6月22日前报党委办公室。
附件1:2017年度“两优一先”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民主评议党支部测评表
附件3:党员自评情况登记表
附件4:民主评议党员表
附件5:民主评议党员中受处置、处分党员情况登记表
附件6: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附件7: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党员推荐表
附件8: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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