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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应往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5  点击量:
 各处室、系部、各辅导员:

为深入贯彻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冀教就业函[2018]3号)文件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成长,广泛宣传报道扎根基层、建功立业的优秀毕业生典型,展现我校毕业生在基层就业过程中的真实风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经校领导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应往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毕业生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等基层单位就业;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投身扶贫开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包括现代种业、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参加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工作岗位上踏实努力,取得了成绩,效果突出,具有代表性。遴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10年内符合上述条件毕业生,每限报5人。

(二)参军入伍大学生。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两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每系推荐3名。

(三)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大学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充分发挥自己所需的知识,在管理、技术等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具有代表性。遴选范围包括毕业10年内符合上述条件毕业生,每限报3人。

  (四)开展基层创新创业项目的大学生。依托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或根据自身专长和区域经济特色,在基层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网络创业,做出成绩,产生效益,具有代表性。遴选范围包括毕业10年内符合上述条件毕业生,每限报5人。

二、作品要求

每篇事迹内容包括标题、人物、简介(字数限定在200字以内)、正文(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另附1-2张人物照片(JPEG格式),照片要紧扣人物事迹主题和场景,图片清晰,可用于印刷出版。要求作品内容真实,语言文字表达准确、鲜明、生动,事迹感染力强,充分描述毕业生基层就业过程中的故事,体现其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能够给大学生就业工作带来思考和启发。

各系可按照征集范围要求,于2018年6月1日前向实习就业科进行申报(申报格式见附件)。

三、评选形式

学校将统一组织校领导、各处室、系部处级以上领导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至少推选出每系每个项目一个作品,并报省教育厅进行审核、遴选。学校对各系推荐报送的典型人物事迹文稿将以网络、微信、QQ群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遴选入围校级和省级的优秀人物事迹文稿作品将集结成册,给予系部、辅导员及典型个人奖励。

四、活动要求

各系要充分认识到,基层作为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积极营造有利于毕业生立足基层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更好鼓励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同时深挖本系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典型事迹,充分发挥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引导更多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到基层去,到西部去,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五、联系方式

人:牛龙洋  

联系电话:0311-85933952;

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msxjy@126.com

 

附件: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推荐表

 

 

 

 

 

实习就业科

2018年4月25日

 

附件、关于开展应往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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