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对口专业(医学类)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21-03-21 点击量:
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对口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近期工作的公告》等文件精神,以及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校“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对口专业(医学类)考试”(以下简称“对口考试”)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考生提前做好日常防护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出示证明材料要求
所有考生须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随准考证一同打印)、当日“河北健康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每次考生进入考点均需出示上述材料,接受体温检测,对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考点。对体温≥37.3℃的发热人员进行复检,仍≥37.3℃的,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具体要求如下:
1.来自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使健康码变为绿色或按相关要求执行。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主动向考区考试机构报告,并如实填报《健康承诺书》,进入考点时出示并交考点防疫人员。
考前14天内(3月13日至26日期间),“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2次(两次时间间隔不低于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进行健康监测出具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均无异常可参加考试。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进行健康监测出具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均无异常可参加考试。
4.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以及考试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以免影响考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考生必须提供相关健康证明。因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考试期间,从普通考场转入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未出考点)所耽误时间,经考试工作临时领导小组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仅在考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
增设考生入口,保证进场时间,控制入场速度,引导考生排队等候,分散进入考场,间隔距离保持1米以上,防止人员拥挤。
每场考试结束后,错时分批迅速组织考生有序疏散。对考场设在楼房的要按从下至上的顺序疏散考生。
(三)其它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
|||||||||||||||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