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主页 网站首页 机构设置 政策制度 人才招聘 工作动态 下载专区 职称评审 师资建设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9  点击量:
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现将我校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的范围和条件
来校任教满一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人事处现场受理确认材料、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注册申请时间:11月12日—11月17日(9:00—24:00)。
2.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3.现场确认时间:11月18日,地点为人事处。
4.体检时间:自本通知发布后即可体检(二甲及以上医院)。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向人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现场认证时人事处负责出具);
2.身份证原件(学校现场审验原件后退返申请人);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4.学历认证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最少至2021年12月)。
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我省学历认证机构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要求二甲及以上医院);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8.申请人岗位聘任暨授课证明;
9.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人事处提供)
10.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人事处对上报的认定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不得擅自扩大申报范围,不得弄虚作假。
2.网上填报信息时,工作单位要填写学校全称,并且不要附加院系等信息。
3.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4.提交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
人事处            
2021年11月11日
网站首页| 机构设置| 政策制度| 人才招聘| 工作动态| 人民医专首页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