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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07  点击量:
    各部门、处(室)系、部:
    为增强“大安全、大维稳”意识,全方位推进校园维稳工作新格局建设,落实责任,预防火灾,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于今年11月 组织开展“2016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责制”和“ 一岗双责”制。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宣传月领导小组  
    组 长:杨敏
    副组长:张玉军、王万军、崔三乐
    成 员:付文彬、穆瑞光、张天太、徐玉贞、李晓男、张双珠、王伟、郎妍、李永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处,张亚周兼办公室主任。
   (二)各有关部门和处室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并将名单在文件下达10日内报安全处。
    三、活动内容
     本次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具体内容:
   (一)10月17日至10月31日(每周一、四、五)学生处、安全处安排2016级全体师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二)11月3日举办突发火灾情况下的逃生演练(将演练地点定在教学楼);要利用突发火灾情况下的逃生演练这个有利时机,对学生、教职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三)从11月15日开始全校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所辖区域消防设施、器材分布、消防标识完好程度;私拉乱接和使用违规电器情况;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四)学校于12月30日前对全校消防器材实施检查、维修、更换、规范;
   (五)要求各单位分别写一篇内容好、质量高,能反映本次活动亮点的新闻稿件于11月20日前交安全处;
   (六)12月5日前各单位写出本次活动总结交安全处;安全处于12月31日前完成全校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各部门、处(室)有关人员一定要服从安排、听从调遣,确保各项活动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凡不服从、不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和任务者,除在全校行政例会上通报外,按照“一岗双责”相关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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