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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下半年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0 点击量:
各处(室)、系(部): 为全面做好2018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范围和对象 申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事档案在河北省人才存放; (二)属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 (三)所学专业与现从事岗位专业一致; (四)符合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规定学历,见习期满,由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全面考核认为合格者,按下列规定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本专业的“员”级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 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务。 符合以上(一)(三)(四)项规定条件的成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也可参照正规全日制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初聘职务的做法,认定相应职务任职资格。 已实行考试的系列(或专业),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具体条件,符合考试规定条件的,可参加考试。 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的材料 (一)毕业证书原件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二)加盖相应公章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要求正反面打印。按标准表样左侧装订(粘合生成,不可装订)。 (三)有职业资格要求的专业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相应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 (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近期一寸彩照2张(分别贴于二份初聘表内),小二寸彩照1张。(小2寸彩照背面注明档案编号及姓名)。 三、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程序 (一)符合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到河北人才网下载《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信息; (二)申报人员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对申报材料初审,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第4页填写意见并加盖相应公章; (三)申报人员将所需证件及材料报送至省人才中心; (四)办理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手续; (五)申报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时间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四、初聘材料上报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5日—2018年12月21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五、表格下载(以下表格请用microsoft office打开打印) 六、温馨提示 (一)申报地址:人事档案在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地址为: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二)一定要用microsoft office打开文档打印,否则表格会因为软件而自动调整格式将不能正常申报。 (三)表格一定要正反面打印,即“封皮”和“填表说明”打印在一张纸的正反面上,“基本情况(页码1)”和“见习期工作情况(页码2)”打印在一张纸的正反面上,“见习期工作小结(页码3)”和“页码4”打印在一张纸的正反面上,“页码5”单独一页。 (四)正确的表格中“见习期工作情况”七个字应该在页码2页的最上端,“见习期工作小结”七个字应该在页码3页的最上端,如果您打印出来的没有在正确的位置,请调整后重新打印。 (五)表格填好后,请一定用胶水(不建议用胶棒,黏性太差)黏贴表格的左侧成册。 (六)《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上联系方式一栏至少填写两个能联系到本人的手机号码(注:至少包括一个移动手机号码)。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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