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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9-30 点击量:
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结合省教育厅师德师风工作要求及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努力实现教师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的提升,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学生。
二、范围对象
学校在职教职员工。
三、主要任务
1.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2.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引导教师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真正使广大教师志存高远,爱岗敬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为目标,以培育社会的有用人才为己任,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3.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引导教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名学生,处处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自己良好的职业道德去影响和感染学生。
4.强力推进教师从业行为“十不准”。一、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二、不准参与邪教、封建迷信、反动、色情、赌博或变相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三、不准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四、不准乱收费,乱办专接本、资格证考试等培训班;五、不准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六、不准强制学生购买各类书籍、辅导资料;七、不准在各级各类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八、不准擅自停课、缺课、调课;九、不准酒后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在上课时抽烟及使用通讯工具;十、不准拉帮结派,搬弄事非、打击报复、挟私诬告。
5.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十二条禁令”。一、严禁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社会公德的言行;二、严禁搬弄是非、破坏团结;三、严禁传播封建迷信、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和参与情趣低俗的娱乐活动;四、严禁私立项目、自定标准向学生收费或强制、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书籍、资料及其他物品;五、严禁对学生进行有偿辅导;六、严禁向学生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接受学生吃请,要求学生为自己办私事;七、严禁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粗暴对待学生;八、严禁上课迟到、早退或随意脱离课堂、自行调课、停课、无故缺课;九、严禁穿背心、拖鞋、过露过透的服装、饮酒后进课堂、在校园内吸烟及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十、严禁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打牌、出入娱乐场所、在网上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及从事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十一、严禁在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为培训机构招揽生源、收受招生回扣;十二、严禁在评优评先、评职晋级和学术活动中弄虚作假。
6.深化创先争优。行政干部要通过提升自身素质、严格自身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引领带动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党员教师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师德修养,提高职业素质,引领示范当好排头兵,树立人民教师的崇高形象。
7.完善考评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师德建设考评机制,建立健全我校师德建设规章制度,探索符合我校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师聘任、奖惩、培训、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加大督查力度。学校各级领导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我校教师师德师风的督查力度,并将督导意见及时反馈给相关系(部)和教师。对有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社会影响的不良事件,学校将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加强监督。学校组织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做出师德承诺,自觉接受学校和学生的监督,查找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整改措施,定期公开整改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不断改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3.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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